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高检7月3日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潘世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世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潘世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潘世庆出生于1965年11月,研究生,中共党员。他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等职,2014年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2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2024年12月,潘世庆任上被查。
潘世庆曾和秦如培共事。2022年1月,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秦如培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潘世庆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10月,秦如培被“双开”。
责任编辑:于啸歌